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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2018年03月25日 07:50 制作者: 点击:[]

锦州师专教务处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规定 --锦州师专教务处发[2010]17

 

 

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保证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高教材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对我校教材使用、管理与建设等方面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使用与管理

1、教材质量

各系部教学单位在预定教材时,应注重教材的质量。要求各系部教学单位要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高职高专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或其他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

2、教材选用

教材选用要实行责任制。为了保证教材供应的及时性,每学期开学初由任课教师提出下一学期的用书要求,经教研室主任、教学主任、系部主任集体研究选定。选定后填写《教材使用计划表》,经系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核准。非正常渠道发行的教材,教务处有权拒绝订购。未履行上述程序并未经教务处核准的教材,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征订发给学生。凡随意或私下向学生推销教材,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共课教材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提出。未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自编讲义,必须先经过教研室、系部审核,教务处核准,否则不得发给学生作为教材使用。

3、教材订购

为了避免积压和浪费,一般教材只订1届学生使用量。自编教材必须纳入教材规划。对纳入校级教材建设规划,且由本校教师担任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如印刷出版需要,可按2届学生数订购;如本校教师仅为一般参编人员,所编教材的质量已得到系(院)审查认可,一般只按1届学生数订购。

4、教师用书

任课教师每人发给教材1册(套),版本相同的教材每3年换发一次。领取教材要在系部填写“领书单”,经系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核准。教师用书采购经费来源于所在教学单位。

二、教材建设

1、教学系部要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教材编写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材建设工作,克服教材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学校自编教材要实行主编负责制。教务处在每学期初要调研各系部教材编写情况,制定相应计划。教材选题确定之后,要推选出学术造诣深,经验丰富,具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主编,要有专人负责审稿,以确保教材编写的质量。对承担教材建设规划内教材编写任务的教师,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特别要为担任主编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主管校长的批准下教务处负责教材的具体出版发行等工作。其他具体规定请参照我校发2009年第43号文件执行。

3、教务处做好教材特别是自编教材的使用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对教材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编者,供修订时参考,以不断提高教材的编写质量。

4、每年学校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资助一批质量高的自编教材出版,同时建立我校教师主编参编出版的各类教材档案。

5、学校每2年开展一次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荣获校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可以优先申报省级及以上精品教材奖和参加优秀成果奖评选。

 

以上规定,自201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教务处

                                     2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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