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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8年03月25日 08:08 制作者: 点击:[]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 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

建设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示范性课程,这些课程能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并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通过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2 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2.1 全面发展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出教学的优质和高效,要坚持教、学、管综合考虑,以教、学为主,把教学效果放在首位,同时考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2 科学研究与教学相辅相成的原则

要加强科研和教学的紧密结合,通过科研活动,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因此主讲教师要坚持从事科研活动,讲授内容应能反映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教学过程应贯穿科学思维和创新方法,要充分重视实训实验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

2.3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原则

要加强运用现代管理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以此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2.4 系统建设原则

精品课程的建设不是孤立的,在精品课程的规划与建设的同时,要把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等诸多方面工作予以统筹考虑。

3 精品课程的设置

我校精品课程设置分为系、部级、校级和省级三个级别:

3.1 系、部级精品课。每个系、部设1-3门,由各系、部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和确认。

3.2 校级精品课。各系、部 在“系、部级精品课程”中择优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由学校专家组评定,将合格的课程列为本类课程。

3.3 省级精品课。学校将评定出的“校级精品课程”择优上报至省教育厅,进行“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4 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定指标体系

4.1 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说明

4.1.1 本评定指标体系依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而成。

4.1.2 将所要评定的课程按本评定指标进行评定,校级精品课程在优秀等级中产生。

4.1.3 评价项目等级标准,分为优秀A级、合格B级、不合格C级三个等级,附表2给出了各评价项目的等级标准,不满足B级的即为C级。

4.1.4 本体系采用百分制评价结果,评价时只需在ABC栏内打上规定分即可,最终判定结果如下:

y=M1+M2+M3+M4+…… M11

式中为权重系数之和,M1……M11为评价项目。

4.1.5 达到下列要求者为优秀:

85分以上

A级标准达到15项以上(含15项)

C级标准为0

4.1.6 达到下列要求者为合格: 60分以上 C级项目少于3项

4.2 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基本

内容

评价项目

权重分

A

B

C

说明

教学大纲

M1=6

 

1、教学大纲是否适合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

2、大纲内容是否遵循“必须、够用”尺度,对职业能力形成是否有直接作用。

3、内容结构是否合理,重点、难点是否突出,实践性环节及学时是否明确。

 

2

2

 

2

2

2

 

2

 

1

1

 

1

0

0

 

0

教材及相关资料

M2=6

1、选用教材是否是优秀教材,理论体系是否完整。

2、有无自编教材及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要的辅导教材和辅导资料。

3、是否结合专业特点和实践对教材进行增删与调节

2

 

2

 

2

2

 

2

 

2

1

 

1

 

1

 

 

0

 

0

 

0

 

 

教学方法

M3=15

1、能否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

2、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思考,激发学生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7

8

6—7分

7—8分

 

3—5分

4—6分

3分以下

4分以下

教学手段

M4=6

1、本课程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情况。

6

5—6分

3—4分

3分以下

录像资料评审

M5=14

1、是否能够做到仪态端庄、声音清晰、富有教学激情。

2、课堂气氛、学生参与程度及师生互动效果方面的情况。

6

 

8

5—6分

 

7—8分

3—4分

 

4—6分

3分以下

 

4分以下

实践教学

M6=15

1、是否设计出了各类实践活动以满足培养优秀学生的要求。

2、实践活动是否与理论教学联系密切。

3、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的情况。

5

 

4

6

 

4—5分

 

4

5—6分

2—3分

 

2—3分

3—4分

2分以下

 

2分以下

3分以下

科研教研情况

M7=10

1、本课程教师近5年的研究成果。

2、本课程5年来教师开展教研活动记录及举办讲座的情况。

6

4

5—6分

4

3—4分

2—3分

3分以下

2分以下

2篇以上计分讲座3次以上

师资结构

M8=8

1、该课程现有教师的职称、年龄和学历结构。

2、本课程教学团队中教师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方面的情况。

3、双师型教师的情况

2

 

3

 

3

2

 

3

 

3

1

 

2

 

2

0

 

2分以下

 

2分以下

教学组织与管理

M9=10

1、本课程的教学计划与进度、教案、教学检查、小结材料、经验总结是否完备。

2、考试方法与题库建设及试卷分析方面的情况。

6

 

4

5—6分

 

4

3—4分

 

2—3分

3分以下

 

2分以下

教学效果

M10=10

1、本课程近5年来的业绩考核及有关课堂教学的获奖情况。

2、同行及学生对本课程教师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态度的反馈及分析.

6

 

4

5—6分

 

4

3—4分

 

2—3分

3分以下

 

2分以下

以教学质量评估调查统计为准

特色附加分

M11=5

1、该学科对学生职业能力形成和技能培养有突出作用,在申办专业中具有领先水平,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特色课程由专家组确认后加分,最高分为5分,加在评价的最后结果上。

 

5

 

4—5分

 

2—3分

 

2分以下

5 申报方式

5.1 申报条件

5.1.1 连续开设5年的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

5.1.2 课程负责人(主持本门课程建设的主讲教师)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5.1.3 佐证材料(教材、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自评报告、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具有代表性的论著、论文、获奖证书等)。

5.1.4 课程负责人需提供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5.2 申报步骤

5.2.1 填写“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表1)。

5.2.2 各系进行初评,择优推荐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5.2.3 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由各系统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公文内容包括:申请学校名称、课程名称、授课对象、主讲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

5.2.4 申报表格和说明材料由各系直接提交至教务处。

5.2.5 “省级精品课程”由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提出。

5.3 申报时间及受理机构

5.3.1 “系、部级精品课程” 由各系、部自行决定评审时间。

5.3.2 “校级精品课程”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31日。

5.3.3 “系、部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受理机构是各系、部。

5.3.4 “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受理机构设在教务处。

6 评审方式

6.1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级精品课程”评审,评审主要依据是《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评价项目等级评审的依据是《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评价项目等级标准》(见附表2)。

6.2 评审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资格审查,教学效果评价(系、部举证、审看录像、学生评价)、公示材料(包括申请表格、说明材料、系、部举证、教学录像、学生评价意见)和专家组评议表决。

6.3 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学校授予“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在全校进行公布,并择优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6.4 “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名额,依据评审得分情况,取参评课程门数的30%,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门。

7 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与政策

7.1 对于评定出的校级精品课程,学校对该课程建设进行重点资助,其相关教师给予奖励。

7.2 对于评定出的系、部级精品课程及相关教师由各系、部确定奖励资助办法。

7.3 对于学校择优上报省教育厅的精品课程,经省教育厅评定为精品课程的,在教育厅奖励的基础上,学校将酌情给予奖励。

7.4 各级精品课程时限为三年,三年中若出现教学效果明显下降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精品课程”称号。已确立为精品课程的,可在三年后再次申报。

8 其它

8.1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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