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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师专专业群建设项目评估办法

2018年02月03日 14:27 制作者: 点击:[]

锦州师专专业群建设与评估指标体系

指 标

主 要 观 测 点

评 估 标 准

 

 

 

 

1. 师资队伍建设

(18分)

① 队伍结构 (6分)

数量适当、专兼结合、素质精良

双师比例≥80%,实训指导教师数量、素质结构满足教学要求

校级示范专业群双师比例≥90%

② 专业带头人培养(6分)

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和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能力高

专业带头人具有双师素质、副教授以上职称

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帮带指导青年教师

专业骨干教师培养

(6分)

重点专业培养2-3名高素质、高水平、高学历的骨干教师

专业群培养至少5名校级以上(含校级)专业骨干教师

2. 课程建设

(30分)

共享课程建设

(3分)

专业群内实现不同专业(方向)共建共享相关课程

课程体系建设

(12分)

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

课程内容和课程标准突出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

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并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

有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或微课等建设项目或成果

校企合作,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发课程

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

 (5分)

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深化,广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网络技术等教学手段;体现专业特色;教学效果好

教材建设 (5分)

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教材

重视自编教材建设,编写体现专业群特色的共享教材

职业能力培养 (5分)

训练内容和时间符合职业岗位能力标准要求,学生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

设有国家职业能力(技能)鉴定站或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基地

建立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制度,学生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0%以上

 

 

3. 实训教学条件建设

(16分)

①校内实训基地建设(8分)

完成现有实训室的完善和升级

建设1-2个校内服务性或生产性实训基地

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8分)

能满足学生校内职业技能、能力训练需要,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具有稳定的能满足学生实训要求的校外实训基地; 至少新建5家高质量的校外实训基地

4. 专业(群)建设

(20分)

专业设置与调整

 (4分)

定期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

优化专业结构,申报1-2个新专业

核心专业建设 (9分)

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建设目标

建设成效显著,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辐射带动了专业群内其他专业的发展

专业群相关专业建设情况 (5分)

专业群内相关专业广泛的推广应用了核心专业的建设成果,建设有进展有成效

新专业建设有成效,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提高

④专业群内资源共享

(2分)

专业群建设体现了资源共享、系统整合和整体推进的原则

5. 资源共享建设

(10分)

师资共享  (2分)

共同教授或建设相关课程,与本专业群其他系在师资培训、课程教学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

实训基地共享 (2分)

共同建设、共同使用相似职业岗位的校内外实训基地

课程与教材共享(2分)

共同建设并开发相关专业课程与教材

信息共享 (2分)

互通有无,共同分享专业群内教师、学生及相关就业岗位群的实习与就业等信息

信息交流平台建设

(2分)

共享教学资源,吸引相关行业企业参与,搭建专业群内良好的校企互动、人才交流与信息服务平台

6.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7分)

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3分)

根据社会、企业、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需要,积极承担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培训任务

岗位培训 (2分)

发挥专业人才、技术和实训条件等优势,把本专业群建设成为地区、行业的培训中心

其他社会服务  (2分)

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实际需要的各级服务,充分体现专业群服务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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