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管理规定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师范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教学,保证教育实习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教育实习质量,使教育实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教育实习指导思想
1.使师范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树立敬业精神,增强对基础教育事业的适应性。2.使师范生将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从事基础教育的独立工作能力。3.引导师范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总结基础教育改革的初步经验,为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夯实基础。
二、教育实习任务
在教育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应完成以下教育实习任务:
1.教学实习
通过课堂教学,使实习生熟悉教学的全过程,初步掌握从事课堂教学工作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为今后从事教学工作打基础。
(1)每个实习生必须试教一门与本专业(方向)相适应的小学(或幼儿园、或中学)主干课程15节以上(如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科学、音乐、体育等)。
(2)每个实习生根据自己所学选修课情况,再选择一门其它课程进行试教,试教学时数不能少于2节。
(3)每个实习生听指导教师的课和其他同学的课分别不得少于20节。
(4)每个实习生要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育实习总结或实习心得。
2.班主任工作实习
通过班级教育管理工作的实习,要求实习生完成一定的班主任工作任务(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任务),初步掌握制订班级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外活动及个别教育等工作环节,为今后从事班级教育管理工作打基础。
每个实习生都要实习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周。
3.其他实习任务
(1)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实习;每个实习生必须至少实习一项课外活动辅导工作,时间不少于3周。
(2)进行教育调查研究,考察、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每个实习生要完成一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要求应届毕业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对本专业学科理论或社会生产实践领域内的某些问题进行探讨后,形成具有一定创见的研究性文章。撰写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版面清晰。一般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 ,遵循学术规范。论文字数要求:3000——5000字。
三、教育实习基本要求
(一)教育实习基本要求
1.了解当前小学(或幼儿园、或中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情况及具体措施,培养师范专业学生对小学(或幼儿园、或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观察和分析的能力。
2.能独立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和指导课外活动。在课堂教学方面要求能够掌握启发式讲解、提问和演示(包括直观教学)等教学的方法和技巧;在指导课外活动方面,要体现课内课外有机联系的原则。
3.积极协助原班主任开展班级教育管理工作。要求能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独立组织和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对个别学生和班集体情况进行研究,并实施相应的教育措施。
4.丰富关于人民教师修养方面的知识和体验,培养为人师表的道德品质。
5.了解当前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情况,培养独立进行教育调查研究的能力。
(二)实习生的双重身份与覆行职责的要求
1.实习生具有双重身份:一是作为师范生,到小学(或幼儿园、或中学)实习,要实现由学生向教师的转变;二是作为教师,要履行教师的职责。
2.履行学生身份的基本要求:(1)虚心学习实习学校教师的施教经验,了解、掌握小学(或幼儿园、或中学)的教育教学规律。(2)深入学习、钻研课程标准及教材。(3)结合实际了解学生心理特点和规律。(4)从教育调查研究中了解、掌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状况与态势。(5)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至少每两周向所在班级的实习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实习工作,实习指导教师须认真做好记录,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未按要求及时汇报或中途自动终止实习实训的学生,不能取得实践教学学分,不能按期毕业。
3.履行教师身份的基本要求:(1)认真备课教学。认真编写教案、试讲,体会教学的程序与要点。(2)为人师表。处处以身作则,作学生的表率。(3)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实习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班级教育管理工作。(4)联系社会与家长。与社会、家庭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教育实习类型
分为顶岗教育实习、集中教育实习、分散教育实习三种类型。实习方式可根据具体实习需要适当变更。
顶岗教育实习是实习生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教育企业(实习学校)顶替教师岗位,独立承担实习班级的教育教学任务,属带薪实习模式。顶岗实习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挡一面,能充分锻炼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顶岗教育实习时间为一年,实习期间学生由学校和教育企业共同管理。
集中教育实习以实习班级为单位,学校一次性集中安排实习时间、实习学校,并在这段时间内完成所有实习工作的实习模式。该模式由学校指派的实习指导教师带领所有实习生到实习校进行集中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校教师共同指导和管理教育实习工作。
分散教育实习是学校规定教育实习起止时间,不集中安排实习地点,不安排实习带队教师,实习生以个人(或3—5人小组)为单位,自主联系学校进行教育实习的模式。这是一种对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要求较高的实习模式,实习生可选择回到生源地幼儿园或中小学,或到学校设立的实习基地,或到就业意向学校实习。各教学系安排教师定期到实习校检查或抽查实习工作。为便于实习指导教师巡回检查工作,学生分散实习前要向所在系和实习指导教师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家庭住址及电话、实习单位地址及办公电话等,以备学校检查和联系。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学校联系不上等情况,第一次警告处分,第二次扣除相应实习学分数,第三次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
专升本的师范生,备考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培训,在参加专升本培训考试前,必须先参加市内集中教育实习,专升本考试后再进行分散教育实习。
五、教育实习对象
学校各教学系师范专业学生
六、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初中起点五年制师范教育专业(各方向)在第九学期参加教育实习;高中起点三年制师范教育专业(各方向)在第五学期参加教育实习;高中起点二年制中学体育教育专业在第四学期参加教育实习。其中,初中起点五年制师范教育专业(各方向)和高中起点三年制师范教育专业(各方向)9月1日至10月30日在市内集中教育实习,实习对象以小学生(或幼儿园,或中学生)为主,实习时间共8 周;11月1日至下一年6月下旬为分散教育实习。教育实习总计为36周。高中起点二年制中学体育教育专业3月1日至4月30日在市内集中教育实习,实习对象以中学生为主,实习时间共8 周;5月1日至6月下旬为分散教育实习。教育实习总计为18周。
七、教育实习组织机构
各系教育实习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在教务处的指导下,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实行系主任领导下的主管教学副主任负责制。各系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设:
组长:系主任
副组长:教学副主任、实习校主管教育实习领导
成员:实习带队教师、教学法教师若干人
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对教育实习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选派有责任心、有经验、有能力、有水平的优秀教师做带队教师,并对带队教师提出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八、教育实习学校
实习学校由各教学系负责选择确定。实习学校的确定原则上选择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各实习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由教务处负责沟通与联系。
九、教育实习工作步骤与内容
学校师范专业的集中教育实习,分为准备阶段、见习阶段、实践阶段、结束阶段四个工作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各教学系严把师范生职业技能考核过关工作。尤其是试讲过关环节,根据专业需求,每生必须指定一篇教学设计过关;一次说课过关;两次模拟教学过关。以上三项试讲过关由系主任组织教师进行统一过关考核,并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生进行试讲大赛,组织全系学生观摩学习,教务处和学校领导检查指导。按每个实习生试讲过关成绩确定为正式实习生及见习实习生。
2.由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实习学校、班级、指导教师,制订实习计划。
3.选派带队教师,划分实习分队和实习小组,选定学生实习小组组长,落实实习的班级和教学任务。每个实习班安排1-2名实习生。
4.了解实习学校各科教学进度,分配实习任务,排出实习活动表。
5.研究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编写教案,进行试讲演练、评议。
6.各系到学校教务处领取毕业生实习实训实施细则、学生实习实训协议、学生实习手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手册及实习生胸牌等。各系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包括校系实习计划及实习工作细则等。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作好实习动员。
7.配齐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制作或借用教具、模型、仪器;准备好实习所需的备课簿、听课笔记;下发实习手册等。
8.实习前,各系应加强文明礼仪训练,组织学生文明礼仪过关。
9. 实习前,各师范专业根据专业特点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安排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学生离校前带好相应实习材料。
(二)见习阶段
1.实习学校举行仪式欢迎实习生,并向实习班级学生介绍实习教师。
2.听取实习校领导做实习校情况介绍,听取实习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和优秀班主任经验介绍。
3. 观摩各科公开教学(主要是语文、数学及专业课)和一次典型班会或队会。
4. 实习生跟班见习,观摩和熟悉教学工作。观摩各科课堂教学,了解教学常规,了解教师教学的风格、特点和教法的运用,并认真、充分的备课。
5. 听取实习班班主任介绍,熟悉实习班级和学生情况;观摩日常班务和班队活动;制订班、队活动的实习计划,并送指导教师审批。
6. 授课教案经指导教师批准后,实习生要进一步熟悉教材、教案;进行试讲,实习生必须经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上第一节课,以后是否需要经过试讲再正式上课,由指导教师决定。
上述各项见习活动,应在进校实习的第一周内进行,由领队教师与实习学校协商安排。
(三) 实践阶段
1.实习生试讲合格后,开始正式上课。每个实习生必须在上课的前一周,把教案送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批准签字后方可上课。
2. 实习生要认真备教材、备教案、备学生,努力上好每一堂课。指导教师要随堂听实习课,其他实习生也应观摩学习。
3. 每个实习生要分别上一节语文、数学或专业课成果汇报课,实习校要组织同年级同科指导教师和同年级实习生听汇报课。
4. 实习生要认真布置,批改作业。批改要正确,笔迹要清晰工整,评语要恰当。及时记载作业的优缺点,做好辅导、修正及讲评工作。
5. 认真开好评议会。对每个实习生的课堂教学至少开二次评议会。评议会由指导教师主持,实习小组成员全部出席,在肯定优点的基础上提出缺点、问题和建议,并作好评议记录。
6. 每个实习生必须实习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每个实习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或主题中队会。
7. 每个实习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至少组织一个课外活动项目,并适当教给学生一些儿童歌曲和儿童舞蹈。认真协助实习校广泛开展各种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8. 每个实习生要重点了解一个或几个学生的品德表现、学习情况、健康状况和个性特征,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帮助,或提出有关建议。
9. 带队教师和实习学校领导,要在实习结束之前,组织指导教学突出的实习生上好实习汇报课,一般安排四节左右,各系可以根据情况组织低年级师范生进行观摩见习。
(四) 结束阶段
1. 实习学校全面评定每个实习生的实习成绩,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填写好《实习成绩表》,做出实习鉴定并加盖实习校公章。同时提出优秀实习生建议名单。
2. 实习学校或实习班级与实习生举行告别会。实习生归还所借用的图书、仪器、标本、教具等实习用品。
3. 实习生召开实习小组会进行个人实习总结,在此基础上,实习小组上交实习校实习总结。毕业生返校时,系里组织各班进行实习总结,并初选出优秀实习生。
4. 各系应综合班级、指导教师、实习校意见按实习总人数的15%评选出优秀实习生,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5. 各系召开教育实习总结大会,总结实习经验,指出努力方向,表彰优秀实习生。
6. 实习生上交教育实习总结或心得、毕业论文等相关实习材料,实习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及相关实习材料以系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存档。
7.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以举办教育实习成果展览会。
十、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一)基本要求
实习校负责组织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进行认真考核,协同学校带队教师,分别按照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等评定实习生各实习科目成绩。每个实习年组各项成绩的优秀率不得超30%。
实习期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或因违纪受到纪律处罚的学生,将取消实习资格。实习成绩不合格或无实习成绩的学生,将缓发毕业证书。
(二)评定标准
1.教学成绩评定标准
优:①教学工作态度好,勤奋刻苦,认真踏实,虚心好学。② 教学能力强,有创新精神,有改革意识。③备课认真细致,教案标准规范,课前准备充分。④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合理。⑤知识准确无误,重点突出,抓住关键、解决难点,知能并重。⑥恰当选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讲求实效。⑦课堂组织严谨,环节紧凑,无失误。⑧教学基本功好,表达清晰流畅有感情,板书工整、规范,应变能力强。⑨课堂气氛活跃,教师主导作用,学生主体作用发挥得好。教学效果显著。
良:①教学工作态度好,勤奋刻苦。②认真备课,较好地掌握教学内容,教案工整,课前准备比较充分。③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合理。 ④知识准确无误,重点突出,能抓住关键。⑤教学方法得当,启发性强。⑥课堂组织严谨,环节紧凑。⑦教学基本功好,说写流畅、规范、教学效果好。
及格:①教学工作态度好,比较努力。②教学能力一般,备课努力,能掌握教学内容,教案清楚工整。③课堂教学表达清楚,无知识性错误。④教学基本功一般,基本完成任务,教学效果一般。
不及格:①教学工作态度不好,做事不认真刻苦。②教学能力差,讲不明白或有知识性错误。③不能完成任务,教学效果不好。
2.班主任成绩评定标准
优:①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②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尊敬。③教育思想端正,教学方法得当,无体罚学生现象发生,教育效果显著。④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开展各种活动效果好。⑤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诚恳听取批评意见。⑥有创新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开展教育活动目的性和思想性明确,效果显著。
良:①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②工作积极负责,严格要求自己,能做学生的表率。③严格要求学生,师生关系较好。④班级实习计划可行,深入学生实际。⑤注意工作方法,开展教育活动目的明确,有思想性,效果较好。
及格:①工作能力与组织能力一般,工作努力负责,能严格要求自己。 ②有工作计划,进行教育活动有一定的目的性和思想性,效果一般。③要求学生不够严格,师生关系一般化。④能听取意见,完成教育活动,效果一般。
不及格:①工作能力与组织能力差。②工作消极被动,没有计划性。③不能完成班级教育活动。
十一、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二、此规定颁布后,原有JZSZ-ZY/JWC-07师范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