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专教务处发 [2019] 4号
各教学系部中心:
为鼓励、调动我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基本条件
1.申请教学改革项目内容符合《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教学效果好;未结题的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二、立项数量和程序
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原则上不超过15项,各系、部、中心将严格按照限定项目数进行申报。立项程序分推荐、组织评审、批准实施等阶段。
1.系部及相关部门推荐
各系部及相关部门推荐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教师数的10%,项目负责人根据《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填写《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经所在系部(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沈丹,电子版发送330948118@qq.com。
2. 组织评审
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确定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 批准实施
确定的教学改革项目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正式发文公布,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三、立项管理
1.本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研究时间为二年,即2019年4月—2021年3月。
2.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参见《锦州师专教学改革立项与管理办法》、《锦州师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和结题鉴定实施细则》(锦师专发〔2013〕5号)。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jzsz.com.cn/index.htm)或教务处工作群查看并下载,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9年3月10日